“沉默”的领导干部注意了!中纪委明确:这4种行为是失职!
【导读】明知身边一些人的行为不对,为何选择“沉默”?失职原因可能有4种:做老好人,追求一团和气——不去问;护犊心切,为人情模糊原则——不愿问;自身不干净,腰杆硬不起来——不敢问;参与其中、沆瀣一气——不会问。
中纪委明确这4种行为是失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最近,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明知“不问”是失职》,明确指出了当前一些腐败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愈演愈烈,与负有监管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管不问有很大关系。
可是,在明知违规的前提下,是什么让本应守土有责的领导干部选择了“沉默”?
问题1:做老好人,追求一团和气——不去问
违纪案例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残疾人联合会与厦门市鹭艺轩工贸有限公司合伙搞虚假培训,骗取培训经费,被同安区纪委查处。残联主席林少斌明知培训存在严重失管问题,但他觉得获取的是公家的钱,自己又快要退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没有安排工作人员核实培训情况。“他以为时间一长事情也就过去了,真到了东窗事发的时候,早就和自己没多大关系了。”
问题分析
对于一些党组织负责人而言,他们不是不知道问题所在,而是因“各怀心事”而选择性无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自己没问题,绝不蹚浑水;怕得罪人、丢选票,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以求保持一团和气;维护地方与部门的“形象”,搞“家丑不外扬”“报喜不报忧”。
“各怀心事”背后,反映的是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担当精神的缺失。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理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手下干部出了问题,就是失职失责。过分爱惜自己的羽毛,一味盯着自己头上的乌纱帽,其实还是私心作祟。明知是违纪,仍甘心做自欺欺人的鸵鸟,迟早自己也难独善其身。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施行,一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被问责,给党员干部带来了强烈的警示震慑。随着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太平官”“老好人”已越来越混不下去,得过且过、你好我好的“一团和气”已失去市场,更多的人认识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方是正途。
问题2:护犊心切,为人情模糊原则——不愿问
违纪案例
据中央纪委通报,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对部分下属、妻子及公司服务供应商多次聚众赌博的情况一再放任、纵容。此外,文仲亮还对下属嫖娼问题隐瞒不报,编造理由欺骗组织。文仲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一手给儿子刘德成设计成功的“捷径”。通过“老子办事,儿子收钱”的方式,刘德成在刘铁男的帮助下,获取巨额财富。
问题分析
严管才是厚爱,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却把“爱护”用错了地方。有的不能正确对待下属的缺点和不足,想方设法为其掩盖和开脱,甚至进行庇护。比如,明知有短却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而这种护犊心理一旦延伸到家庭,就极易演变为领导干部坐视亲属子女利用其影响力谋私,亲情沦为“利益输送”的幌子,直至废职亡家。
溺爱下属,不愿意直面其缺点与不足,往往会助长下属的骄娇二气,致使小错演变为大患,最终是害了下属。须知,只有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才是对党员干部的真爱护。
领导干部以权力为筹码,不分原则地溺爱子女,既害了家人,也葬送了自己。有的人一旦获得权力,便认为自己有为家庭或家族谋取利益的“义务”。于是,家庭或家族成了亲情捆绑下的谋利共同体。正是这种变味的“小家庭”观念,成为很多贪官走向堕落的重要动因和推手。
问题3:自身不干净,腰杆硬不起来——不敢问
违纪案例
四川省广安市安监局原党组成员、市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仲维华,在担任市煤监办副主任4年间,其收受煤矿老板钱物近百人次,金额上百万元。除了在煤矿上打“主意”,仲维华还把单位当成自家“摇钱树”。在仲维华的影响下,其所在单位的一些人也借机占公家便宜,他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自己都不干净,说不起硬话,不敢、也不能去管好下属或身边人。
问题分析
所在单位的党员干部犯了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眼里揉不进沙子”,这既考验着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担当精神,同时也和其自身的廉洁度密切相关。如果一把手不净、不廉,就没有底气和胆量教育批评,甚至是处理他人;即使硬起头皮采取措施,也难以让人心服口服。
领导干部如果在廉洁上不过关,不仅无法在下属或身边人面前挺起腰杆,也无法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无法对身边的不正之风甚至腐败问题说“不”。因为有把柄在别人手中,只得默许甚至纵容别人的违纪行为,否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于是,一些一把手自己违纪之后,要么对他人贪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利益均沾。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领导干部来说,不想坠入贪腐深渊后悔终生,必须先要正心正己,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方面,用一身正气,作下属和身边人的表率;另一方面,以一身硬气,向身边不正之风亮剑,消弭下属或身边人的贪欲。
问题4:参与其中、沆瀣一气——不会问
违纪案例
福建省龙海市龙水自来水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黄福全,任职期间不仅自己贪腐,对班子成员和下属违规违纪行为也不管不问,还以利用职权给予小利等方式,授意、拉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员工、企业老板等人参与虚报套取公司资金,致使单位的财务制度形同虚设,公司及下属企业形成自上而下的集体腐败。
问题分析
当一个单位的带头人与歪风邪气同流合污,甚至是不当得利的受益者,他已经连一名领导干部的起码底线都丢掉了,监管之职更成空谈:对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不仅自己参与其中,还默许或者授意下属单位弄虚作假、顶风违纪;把管辖单位和部门当作“自留地”,借手中权力大肆敛财,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包庇,酿成窝案串案。
主要领导知纪违纪,班子成员有样学样,是一个单位和部门政治生态恶化的肇始。从已查处的贪腐窝案串案可以看出,在单位和部门内部,纪律规矩让位于潜规则几乎是共同点。如此乌烟瘴气的政治生态下,党组织负责人已经从领班子带队伍的带头人沦为违纪行为的怂恿者,不但不管不问,反而为贪腐大开“绿灯”。
破潜规则要立明规矩,这个重任还要落在“关键少数”上。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尤其要严惩顶风违纪者,释放强烈的震慑效应,从而倒逼“关键少数”自身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作遵规守纪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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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易艳刚 | 责编:张慧 实习生张晓雨 | 校对:赵岑
不当沉默的领导干部!